咨询热线
来源:北京朝阳区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0/10/15 17:52:15
答:公司中的评审费做账的方法:现金发放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入相关经营成本.
有两种情况:
种情况,为非本单位员工,发放的评审费属于临时劳务报酬性质,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科目核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情况,为本单位员工,发放评审费应该视为发放员工工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核算.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劳务费支付行为,维护评标评审合法权益,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安徽省评标评审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
《意见》适用于依法从我省综合评标评审库抽取并参与全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活动的劳务费支付.结合我省实际,对原劳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调整.
《意见》适当提高了评审费和交通费标准.增加了异地在途补助.对评标评审委员会负责人、迟到早退、复议(复评)、异地远程食宿安排等事项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劳务费执行标准并通过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
相关知识:
答:需要.
一般纳税人向外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对方单位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即只有取得了对方单位全称、税务登记号、详细的注册地址和固定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对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果是开给个人就不需要上述资料.开成个人就可以.如果是开给单位,就需要对方单位提供单位全称、税号、注册地址及固定电话、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如果是事业单位没有税务登记证的就不需要提供税号.也不能给事业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没有想要的答案?马上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