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学校入驻客服中心网站导航

欢迎来到北京朝阳区会计培训学校!

咨询热线

专票地址不对可以抵扣吗

来源:北京朝阳区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0/10/15 18:04:49

  问:专票地址不对可以抵扣吗

  答:原则上是不可以,但实际操作中一般都是没问题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采购的企业必须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必须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

  业务必须真实发生;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和申报抵扣;

  必须依法正确、合理地计算抵扣金额.

  其中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在形式上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2.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2.3发票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因此,地址电话等信息开错并不影响抵扣,但还是要求开具正确的资料,毕竟有些企业会按发票上的信息付款或者联系的.

  相关知识:

  索取发票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在索取发票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方向对方索取发票时,不得要求对方变更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不得要求改变价税金额;

  2、购买方只能从发生业务的销售方取得发票,不得虚开或代理开具发票;

  3、购买方取得发票后,如发现不符合开具要求的,有权要求对方重新开具.

  4、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

  5、发票要全联一次填写.每份票无任有几联,都必须把全部联次放在一起,一次性复写或打印,以增加各联填开的内容、金额等都保持一致.严禁开具"大头小尾"发票.

  6、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发票领购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7、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凭证;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400-6136-679
  • 咨询老师:余老师
  • 点击咨询:

常见问题

没有想要的答案?马上提问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 郑州天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